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

32的頓悟之十

以為兩年的荒廢,我也許回不去做設計
以為兩年的理性訓練,感性會消失

以為!以為!

以為!

Fuck you!

那天我在本子的封面上寫下了: Everything is possible!

我必須要開始¬-做。

積極點!

32的頓悟之九

去Barbican center “OMA in progress”,有種很久很久都沒有過的”被餵食感”。 原來過去的兩年,沒有生活也讓精神層面變的極度缺乏。

有時會幻想在有”名”的建築師事務所裡工作會比較不一樣嗎?會不會因為這樣的”名”會比較不一樣?還是那是更多的挑戰?

一個案子。一個團隊。一個錯誤。一個成功。一個經驗。兩年兩家公司的案子,學到了什麼?如果再寫一次strengthens and weakness list, what will I wrote again?這幾年累積下來的經驗要帶我到哪裡去?天知道,地知道,但我還不知道。

32的頓悟之八

學會放下,因為你不會希望

帶著”過去的悲傷及痛苦”
帶著”不好的回憶”
忘不了”丟臉”的時刻
沉溺於“失敗的經驗”
不要讓他人的”痛苦”讓自己變的痛苦

忘了!放下!

不需要讓這些不需要沉重的變得沉重然後沉重一輩子

Let it go!

學會快樂,微笑過生活
學會幽默,笑看失敗
學會幼稚,面對人生平凡事
學會平衡,工作與人生

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

32的頓悟之七

百分之百的體會到”資質”的現實及殘忍!

32的頓悟之六

離開倫敦時,我有一個夢想。我想要在設計的路上繼續使用著英文,兩年後我做到了,但只完成了一半。還有其他許許多多的夢想,我要一一來實現他。

32的頓悟之五

五年了,卻覺得自己像在原地踏步一樣。
奇怪的是我也又再次的回到倫敦,那個最原始的想法又慢慢的浮出。
覆蓋的,離開了!

32的頓悟之四

很難忘記那個下午,那封郵件。

在我的身上,他們預設了好多的立場。不管他們了解不了解我或要不要去了解我,卻讓我感受到一種寧可錯殺一百,也不可以放過一個。

對於過去的事件,有些問題我可能永遠也找不到答案去回答我心中的為什麼,最後只能選擇忘記並放下,也好放了自己一馬,不再糾結。真正讓我停下的原因是困惑。對我自身,對來自環境,對人與人的互動,好疑惑。這個疑惑也影響到了我對接下來的規劃。

有好幾天一直想著說:算了吧!明天銷假上班。因為那只是單純的想要學及好想好想要動的感覺,但腳步停下,自己畫出了個漩渦,然後跳了進去。要不,先撇下這問題,另一頭有任何可能性嗎? 也許啞巴吃黃連的那種輸,背著一個”被判者”的名號,也不怎樣?